一.本项目开标时间定于2009年5月14日(周四)上午9点,请各投标单位准时参加。
二.工程总造价包含液晶电视、DVD、查询机、工程设计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。
三.本项目不考虑空调设备。
四.本项目露出地面部分的材料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。
五.本项目确定画册的制作数量为2000本。
六.本项目讲标时间为15分钟,主要以阐述设计思路和初步方案为主。
[编辑]:孙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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