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、部、处(室、馆、所、中心)、上庄校区、直属单位:
按照《开云(中国)官方网站对部分新增人员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暂行规定》(校发〔2004〕279号)的要求,我校对2006年来校的部分新增人员实行了二级人事代理制度,双方签订了《开云(中国)官方网站聘用合同书》,聘期为三年。现三年聘期将满,按照文件规定,相关单位和部门在聘期期满后,应对本单位和部门实行二级人事代理制度人员进行聘期考核,并在考核的基础上对所聘人员提出是否续聘意见。现请各单位对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聘期考核,并组织拟续聘人员填写续聘申请表(见附件)。各单位将拟续聘人员申请表填好后于4月17日前送至人事处人事科(行政楼404房间)。
特此通知。
附件:续聘申请表.xls
[编辑]:孙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