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《年所得12万元以上进行申报通知》的要求,2009年1月1日—2009年3月31日,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以登录http://gs.tax861.gov.cn上网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。请我校满足条件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,如果未按时申报,税务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详情请登陆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个人所得税服务管理信息系统(http://gs.tax861.gov.cn)查询,也可拨打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电话12366咨询。
[编辑]:孙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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